“你们看看,
这车被划成什么样子了哦,
监控都拍到她了,
她还在那里耍赖皮!”
近日
镇江丹阳市云阳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接到居民梅女士的调解诉求
称自家车辆被人划伤了
而肇事者竟是自己好友
原来
居民梅女士与邓女士系朋友关系
两人在微信上因琐事发生口角
邓女士于第二天找梅女士一家讨要说法
双方再次爆发冲突
离开时
邓女士在停车场认出梅女士家的车辆
盛怒之下,她掏出车钥匙
在车身上划了几道明显痕迹
以为自己神不知鬼不觉
谁料这一行为被监控全程拍下

梅女士查看监控后
向其提出超千元的赔偿要求
同时当面道歉
邓女士并不接受
甚至拒绝交流
对此,调解员找到邓女士
根据《维修费用结算清单》核算各项费用
并告知除民事赔偿责任外
我国刑法还规定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即使毁损财物价值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寻衅滋事行为也可能会面临
罚款或拘留的治安处罚

念在梅女士选择了调解而非起诉
双方遂达成调解合意
邓女士当面道歉并赔偿一千余元
转自:今日镇江( 张驰川 张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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