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邮局海关查获氯胺酮11650.8克。
深圳邮局海关关员在对转运货物开展监管时,发现一票申报为“花洒”的包裹机检图像异常,随即对其开箱查验。经查发现,该票包裹内有藏匿在花洒头、花洒握杆内部的白色颗粒状晶体一批,毛重11650.8克。经试剂检测,该批白色颗粒状晶体呈氯胺酮(K粉)阳性反应。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供稿/ 深圳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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