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后粉丝在追星过程中发现“商机”,非法倒卖明星航班资料等个人信息百余条,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刊于《中国妇女》杂志
追星追出“生财之道”
张琛是一位知名艺人的粉丝。追星几乎是她日常生活中唯一的兴趣,她关注着这位艺人的动态,甚至梦想着有一天能近距离接触自己的偶像。
为了能够亲眼见到偶像,张琛从社交平台上打听到,有人售卖艺人的航班信息。于是她添加此人,成功买到了偶像即将乘坐的航班日期和具体航班号。这样一来,张琛就能提前获取偶像的行程安排并在机场等候,实现自己“追星”的梦想。
2022年底,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上看到张琛拍摄的艺人在机场的照片,通过私信表示,她也想向张琛购买航班信息。这让张琛意识到,倒卖航班信息有利可图。于是她以每条80元的价格向“上家”购买艺人航班信息,再以每条180元的价格向“下家”出售,从中赚取差价。
由于买家的偶像不同,张琛为了赚到更多的钱,开始购入不同艺人的航班信息并用于倒卖。获得的收入全都用于日常花销。
2024年张琛被捕,当年8月,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张琛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张琛赔偿对于公共利益的损害并公开赔礼道歉。
自2022年底至被捕之日,张琛买卖艺人航班信息等个人信息百余条,累计获利2万余元。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张琛退缴了违法所得。
航班号属“行踪轨迹信息”
2024年10月,朝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张琛非法获取及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朝阳区检察院指控张琛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张琛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缴相关款项,故法院对其所犯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此外,张琛的行为已侵害到不特定公民的隐私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朝阳区检察院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张琛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张琛支付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2.3万元;责令张琛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张琛的“上家”被另案处理。
法官提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所涉及的信息类型比较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财产状况、行踪轨迹信息等。案子当中的明星航班信息就属于“行踪轨迹信息”。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入罪标准是“情节严重”。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除上述信息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都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犯罪。
法官提示,追星应理性,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如今,随着相关法律法规日趋完善,任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文|黄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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