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于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袭警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邱某。
当日,银坑派出所民辅警依法处置警情过程中遭遇暴力袭警,接报后刑侦大队迅速出警,第一时间将犯罪嫌疑人邱某控制并带至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讯问。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邱某对其袭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
当日晚上8点半左右
银坑派出所民辅警
根据指挥中心指令
前往平安村依法处置家庭纠纷警情
犯罪嫌疑人邱某
却手持菜刀挥砍民辅警
训练有素的民辅警果断处置
合力将邱某制服并带离现场
目前
犯罪嫌疑人邱某
因涉嫌袭警罪
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办理中
什么是“袭警”行为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属于暴力袭击人民警察的行为。同时规定,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袭警罪,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入刑,其目的是为全社会营造“敬畏法律、尊重人民警察”的良好氛围。
人民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
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者
支持配合人民警察执勤执法
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在执法过程中遭到
拒不配合、暴力袭警、
恶意投诉、诬告陷害时
公安机关将坚决“亮剑”
依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转自:赣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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