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弟弟擅自出售名下房产后
无房可住的残障老人张老伯
陷入维权困境
法律规定
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必须由监护人代为提起诉讼
而张老伯的监护人
正是自己要起诉的弟弟
……
该如何破局?
张老伯是一名听力三级残疾、视力四级残疾的残障老人。2019年,在弟弟张某的劝说和陪同下,张老伯进行了民事行为能力鉴定。鉴定中心认定其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法院据此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弟弟张某为监护人。
然而,本应该照顾张老伯生活的张某不仅擅自出售了老人名下房产,将200余万元售房款据为己有,还取走了其6个月的养老金,无房可住的张老伯只能暂居朋友家。
张老伯本欲一纸诉状将弟弟告上法庭,但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无法独立提起诉讼,必须由监护人代为提起诉讼。而他的监护人正是自己要起诉的弟弟张某,维权之路因此中断。
普陀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在走访中获知该线索后,主动联系张老伯了解情况。张老伯无奈地向检察官倾诉:“我不明白,这么多年我都是一个人生活,怎么现在就不能行使独立行为人权利了?”了解事情经过后,检察官认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应该受到保护,可以通过民事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老人维权。
受理张老伯的支持起诉申请后,普陀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官调阅相关民事案件卷宗,逐渐厘清办理思路——只有法院恢复张老伯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才能够独立提起民事诉讼,追讨属于自己的财产。
当务之急便是弄清楚张老伯到底是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检察官迅速展开调查。他们走访联系了张老伯退休前的工作单位、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派出所等,与张老伯接触过的人都表示,张老伯虽身有残障,但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日常通过写字交流,可以正常完成工作任务,办理退休手续、更换养老金账户及领取残疾补助金等都是他自行办理,整个过程并无异常,也从没见过他人代办。
一系列调查结果表明,张老伯平时生活中确实有能力自行处理事务。那么,为何在2019年,张老伯会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经调查发现,当时老伯的智力检测分数处于临界值,加之聋哑的特殊情况,在回答鉴定题目时,需经人翻译,信息传递过程中可能导致偏差。当时张老伯并不清楚被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对生活的影响,更没想到弟弟会将房款据为己有。
2023年9月,在检察官的陪同下,张老伯再次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这次鉴定全程以张老伯手写答案为主,避免了翻译沟通中的误差。最终,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张老伯目前无精神病性障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份盖着鲜红印章的报告,成为打破困局的关键。
在对监护人张某进行询问时,张某情绪激动、态度强硬,表示不认可新的鉴定意见。根据民法典规定,被人民法院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张老伯有听力、视力残疾,并非精神残疾,根据鉴定意见和调查情况,他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张某不同意鉴定并不影响张老伯的申请。
由于张老伯是残障人士,独自进行民事诉讼存在障碍,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帮助他开展诉讼活动。为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透明,2023年11月,普陀区检察院针对张老伯一案召开检察听证会。经过讨论和评议,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2024年1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恢复张老伯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张老伯哭了,4年的维权之路终于迎来了曙光。
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张老伯将弟弟张某告上法庭。2024年9月,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房款200余万元,归还张老伯养老金、工资、节日补助等损失2万余元。
“谢谢你们为我的案子跑前跑后,四处调查,没有你们的帮助,我肯定没办法恢复行为能力,更不可能胜诉。”2024年12月,残障老人张老伯在给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检察官的一封信中写道。
作者:姚彦静 王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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