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禁毒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
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
可谓绞尽脑汁
当传统毒品和已被列管的毒品
逐渐难以“施展拳脚”时
他们就将罪恶的目光投向了
异丙帕酯等新型物质
2024年7月1日
异丙帕酯被正式列管
它的非法使用和交易
将被视作毒品犯罪处理
然而
仍有不少不法分子
妄图挑战法律的威严
案情简介
2024年8月16日,隐匿身份人员程某联系陈某向其购买烟弹10颗。陈某随即向上线李某交易上述毒品。同日晚上,陈某将 10 颗烟弹交给程某。双方交易完成后被警方抓获。陈某到案后,配合公安机关将上线李某抓捕到案,民警在李某身上及住处查获烟弹6颗。
经鉴定,上述烟弹均检出毒品异丙帕酯成分。
检察机关以贩卖毒品罪对陈某、李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异丙帕酯如何成为“新宠”
从化学结构上看,异丙帕酯和依托咪酯十分相似,是一类含有咪唑环的羧化酯类药物,通常呈现为白色粉末,有诱导麻醉和镇静的药理作用。吸食异丙帕酯后,它会快速攻击中枢神经系统,让人兴奋,产生幻觉。若长期使用,会产生身体和精神依赖,对健康危害极大。
自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被列管后,不法分子开始寻找替代品,异丙帕酯、美托咪酯、丙帕酯等精神药品进入了他们的视线。他们将异丙帕酯勾兑进电子烟油中,以“上头电子烟”的形式出现。他们在娱乐场所、学校周边等地贩卖这类“上头电子烟”,极具迷惑性,尤其是未成年人分辨性较弱,稍有不慎,就可能掉入陷入毒品的深渊。
法官提示
“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非法贩卖、吸食依托咪酯、美托咪酯、丙帕酯、异丙帕酯等,均属于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大家务必要提高警惕,别被这些毒品“新马甲”迷惑。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转自:东湖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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