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27日)下午,四川“女子两年被家暴16次”案一审宣判。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贺某阳故意伤害、虐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对被告人贺某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谢某梅诉讼请求共计人民币379819.26元。

此前报道
成都一女子自述两年被丈夫家暴16次,身体造成创伤。2023年4月事发以来,此事件每一次的进展都牵动着舆论关注。
5月30日,谢女士起诉丈夫贺某某及其亲属的5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5月31日,两人的离婚纠纷案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法院判决准予谢女士与贺某某离婚,女儿由谢女士抚养。
综合|津云、中国新闻网、四川日报、武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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