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苏州。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案件,
家住苏州市姑苏区的童某
在职期间被公司开除,
童某气不过,
便把公司告上了法庭,
要求赔偿22800元。
“我工作勤勤恳恳,
只是打了个电话
怎么就无故把我开除了!”。
公司当庭拿出诸多证据,
证明童某多次在晚上非工作期间
索要并拨打女同事电话,
询问其家庭住址,
甚至言语侮辱客户和领导,
威胁公司人事
“我有可能报复的”,
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最终法院判定公司提供证据属实,
解除与童某的劳动合同
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属于合法解除,
驳回了童某的诉讼请求。
转自:民生大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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