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傅潇潇 □蒋定国 通讯员曹燕红)“警察同志,我在寺珑水库大坝发现了一只大鸟,靠近它也不跑,可能是受伤了,急需你们的救助。”近日,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苏孟派出所接到了热心群众的求助电话。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通过初步查看,发现大鸟身上并没有明显的伤痕,但精神状态较差,无法站立。于是,民警将其先带回了派出所,并联系了金华动物救助站。“这只大鸟是苍鹭,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金华动物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在确认了它的身份后将其接走,并进行下一步救助及评估。
今年以来,苏孟派出所致力于打造“生态警务”品牌,不断探索生态警务新机制、新模式,组建生态义警队全力守护辖区生态安全,随着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各类野生动物频繁亮相。同时,该所不断延伸宣传触角,开展生态保护综合教育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使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理念和意识得到不断加强,主动救助野生动物已成为一种自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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