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9月24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夏文娟) 近日,驾驶员周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行驶至南京汤山街道某公交车站附近时,因感到十分困倦,就打起了瞌睡,导致车辆偏离撞上了右侧绿化带及路灯后,又撞上了辅道护栏和人行道上的树木,事故造成车辆机油泄漏、货物受损以及路灯、标志牌等道路设施损坏,未造成人员受伤。经交警判定,当事人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针对这一事故,交警提醒,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会导致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在此状态下,人体会感到困倦瞌睡,出现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驾车过程中如果出现头重、频频点头、很难保持抬头姿势;或是频繁眨眼、眼睛时开时闭,并且视野变窄、漏看错看信息牌时,就说明已经进入疲劳驾驶状态。”交警表示,这时千万不要强打精神,应当就近驶入允许停车,安全的位置停车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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