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沂源县检察院通报了一起专门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诈骗案件。不法分子假冒通信运营公司和政府工作人员,以免费上门服务和赠送米面等生活用品为诱饵,骗取了多位老年人的手机卡,进而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便利,从中非法获利。
2024年3月至4月期间,王某某、刘某某、吴某某三人在明知上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按照其指示,在济南市、淄博市及河南省林州市等地活动。他们或冒充通信公司员工,声称提供网络升级服务,或假冒政府工作人员,以走访慰问为名,向老年人赠送大米、面粉等礼品。在取得老年人信任后,他们借机将老人的手机卡替换为假卡,并告知老人暂时不要使用手机,以免影响“升级”或“慰问”进程。通过这一手段,三人共骗取了20余张老年人手机卡,并将这些手机卡提供给上线用于拨打诈骗电话,从中非法获利共计2.7万余元。
8月15日,沂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刘某某、吴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一审宣判。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某、刘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各处罚金1万元;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针对此类诈骗案件,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地区的独居老人,要提高警惕,切勿轻易将手机交给陌生人,同时,提倡子女多关心陪伴老人,提高他们的防骗意识,避免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转自:沂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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