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葫芦岛市委宣传部了解到,8月19日起,葫芦岛市发生连续性强降雨,截至20日14时,全市平均降水量139.4毫米,最大降水量513.7毫米。辽宁省委、省政府对防范应对此轮强降雨工作高度重视,葫芦岛市委、市政府加强调度,党政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迅速启动防汛应急预案,集中精力开展应急救援、人员转移、设施抢修等工作。
葫芦岛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19日20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建昌县、绥中县、南票区均已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全力以赴做好强降雨过程的防范与应对工作。 葫芦岛市按照“应转尽转、应转早转,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原则,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提前做好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截至20日16时,全市已转移危险区群众6335人。
葫芦岛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全市应急、消防、公安等部门及驻葫部队力量,迅速成立联合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启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出动救援力量2200余人,携带冲锋舟等救援物资迅速深入发生险情地区,协调中海油天津分公司、驻葫部队等力量给予直升机支援,争分夺秒开展应急救援等工作,已成功解救被困群众29人。(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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