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家住闵行区罗阳路的张女士求助:
上个月底,她外出走亲戚
一早将自己新买的轿车
停在了罗阳路上的"莲花苑"小区内
可等到下午快要离开时
却接到保安电话称
自己这辆新车
被楼上掉下来的一盆仙人掌
重重地砸坏了
导致整块挡风玻璃破碎、机盖受损
由于周围的监控范围有限
小区物业一时也难以认定
这盆仙人掌到底是
从楼上哪户业主家中掉落的...
难道新车被砸,就只能自认倒霉?
无奈之下
张女士向坊记求助
7月24日的公共视频显示,张女士的新车停放在"莲花苑"小区10号楼的下面,下午2点多钟,被楼上坠落的一大盆仙人掌结结实实地砸中了,车辆前挡风玻璃破碎。
车主 张女士:
我接到的民警的反馈是,2楼至5楼居民是没有养植仙人掌的,只有6楼以上才会有。7楼是没有住户的,所以说就只有6楼有可能了。
坊记在现场注意到,10号楼仅601、602室两户人家的窗外摆有花盆,且在被砸车辆的正上方。601室种植的花卉中,也是仙人掌居多。为此,民警也着重对该户居民进行了走访、调查。
车主 张女士:
民警去询问过她,6楼现在还没有承认,她说不记得自己养植的东西,是什么品种了,是不是仙人掌,哪有自己养植过的东西不记得的,民警现在给的答复就是 你可以起诉这一栋楼。
民警说,车主张女士可以起诉这一栋楼,花盆到底是谁家的,相信一定能查个明白,只是如果走诉讼的途径,时间成本太高,大家都希望能够尽快确定责任方。
那么
这盆"从天而降"的仙人掌
到底是不是10号楼
601室业主所种植的呢?
坊记敲开了该户居民家的大门,可对方明确表示,她家的花架上,确实有个承托花盆的托盘,但掉下去的花及盆,却不是她家的。
坊记:这个花盆是不是您家的呢?
601室业主:不是我们家的,我跟你说,当时觉得是我们家掉下来的,是因为保安上来看过,说我们家有个空盘。
采访中,坊记还注意到,张女士当天停车的位置,正处于小区物业的大门口处,地上还若隐若现地显示有禁停标识。
既然此处禁停,那车主为何还将车辆停放于此呢?自身是否也有责任?
车主 张女士:
那天早上,我是差不多9点驶到这个小区,停靠在这个位置的。是保安让我停在这的,我说我不停这边,我停旁边。他说没事的,你就停这边,才导致花盆掉落砸到我的车上。
采访中,属地梅陇镇房管所的工作人员也赶到,现场分析称,当天恰逢台风"格美"逼近,外围风大雨疾,或是此次高坠发生的原因之一。后续将指导物业加大宣传力度,希望业主们能自行将花盆搬至屋内,避免高坠险情再次发生。
闵行区梅陇镇房管所专管员 周庆华:
我们后期也会进行三所联动,包括房管所、居委共同参与,再次进行协调。
虽然小区物业针对此事的后续处理态度还算积极、明确,但花盆高坠的责任主体应是所在楼栋的楼内业主,而非单一的小区管理方。
根据民法典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高坠损失将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这户掉落花盆的业主迟迟无法找到,很有可能该小区10楼内的12户业主将要共同承担张女士的车辆受损赔偿一事。
诚然,小区的公共安全
要靠人防加上技防
但事实上
会有防不胜防的时候发生
希望此事的发生
能让小区居民、物业
在吸取教训的同时
也期待属地派
出所尽快查明真相
记者:马跃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