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回事?
厦门两男子互相配合
竟然自己偷自己的快递
后果很严重
……
男子很快被警方抓获归案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
海沧法院发布这样一起案件
事发厦门
两男子自己偷自己的快递
今年2月
一名快递小哥报警称
他在某小区送快递的时候
被人偷走了一个包裹
里面装有价值21996元的
iPhone15 ProMax
警方调取事发小区的监控录像
发现
就在该快递小哥投递其他包裹时
有两名男子互相配合
一名望风
一名迅速跑到送货车旁
翻找一通后拿着包裹迅速离开了
警方顺着线索
很快就将陈某、赵某抓获!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
偷走包裹的人竟是收件人本人!
这是什么操作?
为什么要偷自己的快递呢?
两人交待
↓↓↓
以前在网购时发现,如果买方未收到快递,可以向卖家索要全额赔款。思索一番后,他们觉得这是个骗钱的好路子,于是陈某先用自己手机从网上购买了两台手机,等快递员离开货车去投递其他包裹时,两人就将自己的包裹偷走。随后便联系卖家,装作一副受害者的模样,找卖家索赔。
之后两人又故技重施,用赵某手机下单了两部价值为20932元的手机,并在伺机偷盗时被当场抓获。
一审判决
两男子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海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陈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 21996 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陈某、赵某准备盗窃价值人民币20932 元的二部手机的行为,属犯罪预备,作为本案的量刑情节,酌情从重处罚。
综上
海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以盗窃罪判处
陈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官说法
偷自己快递,该当何罪?
本案中,被告人陈某、赵某趁快递员派送其他快递之际,从快递车中秘密盗窃自己订购的手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二被告人以未收到货物为由向网络平台商家申请退款,骗取手机货款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二被告人盗窃手机的行为是为了实现诈骗网络平台商家退款的目的,前者属于手段行为,后者属于目的行为,依照牵连犯的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本案应以一罪定罪处罚。因二被告人在本案中仅获得了手机,网络平台商家将商品交给物流公司承运、派送,物流公司具有保管商品、承担商品遗失的责任,二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物流公司承担,物流公司是本案的被害单位。二被告人从被害单位处取得财产的方式为秘密窃取,故本案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转自: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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