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北京市民李昭(化名)的亲戚从外地赶到北京一家三甲医院做手术,手术需要用血,医生让家属在采血点献血400毫升。如果亲属无法献血,也可以“想办法”——花2000元找人代为献血400毫升。
所谓代为献血,即有人在这家三甲医院里发小卡片称可以“互助献血”:如果有患者需要用血但家属又不能献血时,发卡人可以找人代为献血,但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北京、天津的多家医院,都存在上述现象。
受访专家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这种以“互助献血”名义进行的交易行为是非法的。对于以牟利为目的的居间服务,应当依法予以查处,保障无偿献血制度的严肃性和公平性。解决患者手术用血的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既要增加血液供应,又要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血液安全。

患者做手术需用血
亲友花钱找人献血
今年3月,远在老家的一个亲戚与李昭联系,说自己身体不舒服,想到北京的医院做个检查。
李昭在北京某三甲医院给这位已经70多岁的亲戚挂了一个专家号,亲戚赶到北京就诊。接诊医生检查后,告诉她们需要住院治疗并进行手术,但因当时医院床位紧张,亲戚只能回家等待。
一个月后,医院通知可以住院了,李昭赶紧联系亲戚到北京这家医院办理住院手续,还备齐了一套住院日常用品。
忙完这一切,李昭坐在医院手术楼外的小花园里休息。一女子走到她面前递上一张小卡片,上面印着“互助献血”几个红色大字,并附上电话号码。该女子称可以解决做手术患者的亲友献血问题,经医院医生认可后付费。
“留着吧,万一有用呢。”李昭心想,便接过了小卡片。
不久,主治医生的助手电话联系李昭,称老人做手术需要输血,亲友需自愿无偿献等量血液,然后安排手术。李昭问对方,外地亲友有献血证,能否不用献血。对方回复,外地的献血证不行,必须在北京的采血点献血,还说可以亲友自己献血,也可以找别人代替献血,对此医院不管。
考虑到自己50多岁了,身体不太好,也没有其他合适的亲友献血,李昭找出“互助献血”小卡片,打电话联系对方。对方询问患者相关住院信息后,说手术用血需要400毫升,他们可以找人代为献血,价格是2000元。
李昭又联系主治医生的助手称已经准备好献血。对方给了她一份团体无偿献血者承诺书,上面写着:我自愿成为××医院团体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制品仅用于××医院综合调配救治患者,而不针对指定患者献血,并郑重承诺所提供任何信息均合法、客观、真实、有效;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绝不参与、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血液制品买卖,若本人违背上述承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书上有患者姓名、病案号,需要承诺人签字及填写相关身份信息。李昭按照代为献血者提供的信息填写之后,交至医院相应机构登记。
4月中旬,对方给李昭送来一份献血证,上面显示献血人姓名、献血量为“400CC”、献血证编号等信息。李昭将献血证交给医院护士站,待主治医生的助手确认后,她通过社交账号向该女子支付了2000元。

用血供需存在矛盾
导致互助献血异化
过了几天,医生给李昭的亲戚做了手术。一周后,老人出院,出院单上显示用血项目收费400多元。根据献血法规定,这是患者在医院用血时,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过程中产生的成本费用。
对于此次就医经历,李昭心情复杂,一方面,“互助献血”者帮她们解决了献血难题,保障老人手术及时、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她不理解,老人住院择期接受手术,为啥自己还要花2000元找人代为献血?
5月初的一个下午,记者赶到李昭所说的医院实地探访。在医院的手术楼外,一女子斜挎背包向过往行人发放小卡片。她看到记者,同样将一张小卡片递到记者手里。
记者问小卡片上的电话号码是谁的?她说是她老板的,需要献血就联系他们,打电话、加好友都可以。
该女子介绍,根据医生要求,病人亲友可以自己献血,如果亲友有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传染病,不符合献血条件,可以找他们,他们找人代为献血。献血时,首先在医院相应部门登记献血者的相关信息,以确保献血用于这家医院,再到采血点献血,献血之后将无偿献血证交给医院。
她还说,如果找他们代为献血,提前一天联系,400毫升血量需支付2000元。
记者站在附近观察,该女子向过往行人手中递小卡片并告知是“互助献血”,有的人不要,有的人接过来拿到手里。
记者随后以需要用血为由联系对方,对方表示可以提供人献血,用血时提前一天打电话,“医生让你献多少(血量),我们给你负责献多少(血量)”,并再次确认400毫升血量需支付2000元。
记者近日在北京、天津等地调查发现,许多医院门口或卫生间都贴有“互助献血+V:××”等小广告,“互助献血”“爱心补助”等社交软件群长期大量存在。
“天津市里无偿献血400元,全血400cc营养费400元,献过全血必须间隔六个月。要求:18周岁至53周岁,近期登记过的别来了,带身份证,体重115斤以上,不限血型,自己去,全天不停。最近献过血小板、转氨酶高的不要联系我。有去的,和朋友要去的,都可以私聊,找几个人有返费。”在一个位于天津的“爱心补助群”中,记者发现有人每天都会发送这种“有偿献血”信息。记者和群主联系上后,表示自己是“O型血,随时可以献”。群主说,直接去指定献血站献血,献完血联系他就行。
5月4日,记者来到位于天津塘沽的一家采血车献血点附近,看到上述群主正在等待交易,称只要记者将献血卡给他就可以获得400元现金。“不要担心献血卡上的姓名、身份证等个人隐私信息泄露,我们常做这事,不会有问题。”他一边说,一边将随身携带的包打开,记者看到里面有数十张献血卡。
“我们收献血卡一张是400元,卖给需要的人会贵些。如果你身边有其他人想献血,可以来我这,你和他都能赚点钱。”上述群主说。
北京市某三甲医院一位医生解释说,如果患者住院后着急择期做手术,但医院的血库没有足够的血量,医生会提议患者的亲友去血站互助献血,如果患者亲友愿意,则可以填写献血承诺书,上面写明给哪位患者互助献血,献血之后可以在医院血库申请到等量的手术用血量。但有部分患者的亲友不愿意献血或不符合献血条件,又不愿意等待手术排期,就会花钱找人代为献血。
根据献血法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规定的互助献血的本质是无偿献血。
公开资料显示,在北京市,由于曾出现“血头”利用互助献血的幌子组织非法买卖血液现象,北京市原卫计委发文决定于2018年2月10日起停止开展互助献血。但实际运作中确实属于病情需要且有家属真实意愿,可作个别处理。
对于有人打着“互助献血”的名义帮助患者找人代为献血并收取费用的现象,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学教授邓勇认为,这实际上反映出我国医疗用血领域存在的供需矛盾。
“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鼓励公民自愿献血,以保障临床用血需求。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方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并不高,导致血液供应紧张,特别是在某些地区和特定时间段。在这种情况下,患者需要手术用血时,医院血库可能无法提供足够的血液,从而产生了‘互助献血’异化现象。”邓勇说。

打击非法血液买卖
增加供应加强监管
在邓勇看来,互助献血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临床用血需求,但也存在一些弊端。比如容易导致血液浪费和交叉感染,也容易滋生非法买卖血液的行为。一方面,要打击非法互助献血行为,对于以牟利为目的的居间服务,应当依法予以查处,保障无偿献血制度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另一方面,要加强无偿献血的宣传和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如媒体、社区、学校等,提高公民对无偿献血的认识和参与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支持无偿献血事业,从而增加血液供应。
他提出,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互助献血行为。比如明确互助献血的条件、程序和责任,加强对互助献血行为的监督和管理,防止非法买卖血液等违法行为发生。
邓勇建议,建立血液需求预测和预警机制,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血液需求,提前做好血液储备和调配;加强医院间的血液共享,在血液紧张时,加强不同医院之间的血液共享,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完善血液管理和调配机制,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血液管理和调配制度,确保血液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减少浪费等。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教授王岳呼吁,党员和公务员应当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参与无偿献血;还应该通过荣誉奖励,鼓励更多人参与无偿献血。
记者注意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就完善无偿献血制度提出了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常巨平建议修改献血法部分条款,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无偿献血制度——无偿献血的血液不得买卖,合格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临床使用之外的血液,有关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加以有效利用。
全国人大代表李霞建议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宣传部门可要求媒体刊发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宣传无偿献血理念,普及无偿献血知识,以提高公民无偿献血的自觉性;文明办可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作为评选文明单位的重要条件;规划部门可将献血屋建设管理纳入城市规划,公安交通、城市管理等部门对献血屋建设、流动采血车停放提供支持等。
李霞还呼吁进一步加强中心血站等的公益属性。各地在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向中心血站予以政策倾斜,逐步增加财政投入,让中心血站为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全国人大代表刘忠军说,我国临床血液供求关系紧张的情况已经存在多年,部分外科手术不能正常进行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不少患者手术治疗延误或生活陷入困境。建议修改献血法中关于自愿献血年龄的规定,将自愿献血年龄上限扩大至65周岁,以缓解临床血液供需矛盾。
“互助献血”为何变了味
在现实中,互助献血常被异化为“有偿代献血”。这主要是因为,很多患者在外地大医院求医时,一时找不到符合要求的亲人、朋友参加互助献血,于是有偿请人代为献血的“生意”就出现了。
这种以“互助献血”名义进行的交易,明显变了味,不仅加重患者经济负担,也涉嫌违法,还容易导致血液浪费和交叉感染,滋生非法买卖血液等行为。绝不能任由这类灰色“生意”大行其道。
由于曾发生“血头”利用互助献血的幌子组织非法买卖血液现象,北京市原卫计委曾发文决定于2018年2月10日起停止开展互助献血。但正如媒体报道所示,这并未真正让“有偿代献血”消失,因为医院的血液资源紧张状况依然客观存在。要从根本上让“有偿代献血”失去市场,归根结底还是需要壮大无偿献血规模,扩大血液资源的供应。
众所周知,中国临床用血基本上全部来自无偿献血。为了缓解血液供需的“紧平衡”状态,提升无偿献血的社会参与度,近年来很多地方都在想办法,如有的地方甚至将无偿献血与教师评职称挂钩。但是,无偿献血要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同和参与,最重要的还是要真正把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的优先用血权保障好,走出“献血容易用血难”的困境。
据调查显示,56.2%的受访者不愿意献血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认为缺少全国联网的献血信息系统,献血容易用血难。这其实很好解释了大众无偿献血积极性有待提升的症结。
以此次媒体报道的案例所示,患者的外地亲友有献血证,但在北京的医院不能使用,最终只能花钱购买“代献”。这样的现象并不少见。就在上个月,媒体还报道了一个特殊案例:山东一男子曾献血13次,还因此获奖,但当其妻子需在省内异地用血时,却遇到了困难。
个案经媒体报道、舆论影响后,可能得到妥善解决,但它们所指向的共性现实问题不容忽视:在优先用血多实行属地管理的背景下,献血者优先用血的落地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由此带来的是连锁和循环反应:个人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不足——医院血液资源紧张——倡导患者亲属互助献血——一部分患者亲属只能被逼花钱买“代献血”——人们因“献血容易用血难”,对无偿献血更不信任、不积极……
因此,推动无偿献血信息的跨区域共享、互认,切实破除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权益的落地梗阻,宜早不宜迟。有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献血用血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血站、医疗机构、献血管理机构等相关信息全地域、全方位、全链条互联互通,让数据多跑路、让用户零跑路。从公开信息看,已有省份在推动无偿献血证在省内互认。
另外,加强对血站、医院等的血液资源管理也非常重要。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完善跨区域的血液调动机制,确保血液需求量大的地区有血可用;二是要建立公开透明的血液管理机制,包括血站、医疗机构等对血液的使用情况,以及“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等规定是否落实,都应让公众有更多的了解、得到更充分的监督。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深和医疗服务量的持续增长,临床用血的社会需求还将增加。有效提升公众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从根本上扩大血液供应,已有越来越强的迫切性。无论是加强对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权的保障,还是提升无偿献血系统的公信力,都是时候拿出更多的办法了。
综合法治日报、澎湃新闻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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