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证上岗
胆子真大!
案情回顾
3月5日
浙江省宁波余姚市梨洲街道
消防检查人员
在对一小区的消控室
进行检查时发现
消控室工作人员上岗证
存在造假行为
消防检查人员在现场扫描
该小区消控室墙上挂的上岗证书二维码
发现工作人员头像对应不上
通过“人社网”的官网查询
上面也并未显示
该工作人员
有消控室上岗证
两名消控室的工作人员
并不承认上岗证造假
随后检查人员将此情况
反馈给公安机关
辖区派出所民警对该案件进行了调查
通过审问
两名工作人员承认了
关于消防操作员证件
作假、使用的违法行为
两名工作人员表示
作假是为了应付检查
自身对相关方面的意识比较淡薄
所以在电脑上用PS的手段
把自己的照片和信息P到别人的证书上面
然后把它打出来放在了墙上
处理结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由于该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涉嫌变造伪造证书,另一工作人员的行为涉嫌使用伪造的证书,公安机关依法对他们相应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各自行政拘留五天的行政处罚决定,两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
相关案例
湖北荆门消防监督员
在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
发现辖区某广场物业管理单位
物业经理陈某某提供的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中级资格证书
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平台
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
涉嫌使用伪造证件
经调查及询问了解到
陈某某
于2023年10月27日
通过网络渠道添加微信好友黄某
微信转账500元
从黄某那里拿到了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假证
上岗使用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5日行政拘留。制作销售假证的线索已提供给派出所,后续在进一步调查中。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基本要求
消防控制室必须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每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并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告诫想获得
消防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要通过正规渠道、接受正规培训
切勿抱有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01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
02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03
消防控制室内应当保存高层民用建筑总平面布局图、平面布置图和消防设施系统图及控制逻辑关系说明、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和检测报告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