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1日,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辛街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姜某报警称:“在隆阳区辛街北大树屯3组,我们捡到一只猫头鹰,请处理。”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

经现场了解得知,辖区居民姜某和女儿在回家路上看到了一只受伤的猫头鹰,于是便把它放在纸箱里将其保护起来,然后拨打了电话报警求助,希望公安机关帮忙救助该受伤的猫头鹰。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将猫头鹰带回了派出所,经检查和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雕鸮,属夜行猛禽,雕鸮种群数量极为稀少,已列入世界濒危鸟类名录。目前,受伤的雕鸮已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检查救治,待完全恢复后放归大自然。
保山警方温馨提示
如发现受伤、被困的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无法辨认的野生动物物种,不要自行处置,应交由有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饲养国家保护动物。
提 供:辛街派出所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