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16日讯(通讯员 庞成功 记者 梅建明)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按理说应该“吃一堑长一智”。然而,仍有少数当事人不知悔改,一错再错,漠视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涉嫌“二次酒驾”被查。
近日,南京江宁区禄口交警中队对查获的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据介绍,事发的当晚,张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正常巡查的民警查获。民警使用吹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张某进行现场酒精测试,测试的结果为21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民警经进一步的核查发现,张某曾于2020年11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禄口交警中队处理过。而张某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再次酒驾。经工作,张某因不知悔改,被处以行政拘留及其他相应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为扎实推进冬季道路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江宁禄口交警中队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拳整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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