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
大连旅顺
农业农村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共同开展斑海豹放流活动
将23头救助康复的斑海豹放归大海


这23头出生于辽东湾海域的斑海豹被非法盗猎并销售到全国各地,因涉刑事案件被异地扣押,历经检察机关和多部门“诉救协同”及时救护、专业机构康复和野化训练之后,辗转回家。
斑海豹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作为唯一在我国海域内繁殖的鳍足类海洋哺乳动物,被誉为“海上大熊猫”“辽东湾精灵”。2016年至2019年间,翟某某等人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斑海豹206头,使斑海豹种群遭受重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面临严重威胁。2021年4月,法院分别判处该案7家被告单位及42名被告人罚金,并对4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上午10点多
23头斑海豹乘坐渔业执法船
来到旅顺新港外海的放流点

回家的好时机
在大家帮助下,玻璃笼里的海豹顺着放流梯滑入海中,游向大海深处。距离这个放流点不远处的虎平岛,是斑海豹在我国的四大主要上岸点之一,每年11月都有近200头的斑海豹从黄海北部陆续回游到这里栖息,次年5月离开。
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田甲申说,现在正值12月份,正是斑海豹回游在我国的一个时间节点,无论从时间还是从空间来讲,放流斑海豹还是比较合适的,有利于提高它野化的成功率,更好地让斑海豹回归到它的种群。

都有专用标识编码
本次放流的斑海豹均出生在辽东湾海域,被非法盗猎并销售到全国各地,由检察、公安部门解救并移交给渔业渔政部门。经渔业渔政部门组织专业科研机构救治、康复和野化训练后,已经具备了野外生存能力。其中每一头斑海豹都安装了专用标识编码,以减少再次被捕捉、交易的风险,其中4头斑海豹还安装了卫星追踪定位系统,为开展斑海豹保护和科研工作提供支撑。
近年来,大连市通过增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面积,并通过设置禁渔区、实施增殖放流等措施,增加斑海豹食物资源,相关部门在冬季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为斑海豹回游繁殖保驾护航。
转自:新闻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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