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点“零花钱”或满足口腹之欲
有些人竟在禁渔期铤而走险
违法捕捞水产品
殊不知等待他们的
将是法律的严惩
近日,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在道外区民主镇新国村月牙湾湿地“湿地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对孟大伟(化名)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理查明,2023年7月18日,孟大伟明知处于禁渔期内,仍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巨源镇王祥屯松花江段,使用禁用渔具“地笼”非法捕捞鲫鱼、嘎牙子鱼、葫芦子鱼等共计5.3公斤,被渔政部门当场抓获,被捕鱼类现场放生。经认定,孟大伟使用的“地笼”属禁止使用渔具。
庭审中,孟大伟自愿认罪认罚,表示一定会吸取教训,改过自新。道外区法院当庭宣判,孟大伟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下一步,道外区法院将继续开展多样化环境保护活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转自: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