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养宠物的家庭数量逐年提升,而宠物扰民、伤人等问题也层出不穷。今天(11月16日),通州法院发布,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每年都有发生,案件多涉及邻里纠纷。法官提示,流浪动物伤人,长期投喂者有担责风险。
75岁的刘先生在小区里遛4只狗,10岁男孩小张扔垃圾时恰巧路过。监控视频显示,4只狗向小张围拢时他向狗主人刘先生方向躲避,但刘先生并没有第一时间阻止狗的行为,造成小张右大腿被咬伤。之后小张将刘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并赔礼道歉。

小张被狗追逐/通州法院

小张大腿被咬伤/通州法院
通州法院宋庄人民法庭副庭长许多清介绍,饲养人刘先生未在遛狗时拴绳,系本起事件发生的最主要原因,进而对小张造成了身体以及心灵上的伤害,故应当就相应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小张尚且年幼,心智亦未成熟,此次咬伤带来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和心理痛苦,故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心理治疗费均得到支持。


宠物伤人事件常有发生/来源网络
通州法院从2014年到2023年9月共受理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78件,案件呈现出发生时间、地点集中、动物缺乏有效监管登记等特点。
通州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郜超说,案件数量呈现波动趋势,每年均有此类案件发生。双方当事人往往在起诉到法院之前已经过多轮的私下协商,对立情绪严重,无法达成调解的意愿。这类纠纷多发生在社区、公园等人口较为密集的区域,时间多为早晨或傍晚。同时,宠物在正常饲养时缺乏有效的登记,造成发生事故时互相推诿,不予认可的情况。

通州法院召开“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 新闻通报会/记者拍摄
郜超建议,第一,饲养人或管理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严格约束饲养行为,携带宠物外出时使用绳索、链条等工具对宠物进行适当控制,更不能随意遗弃动物;第二,受害方也应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要主动招惹、挑逗他人饲养的动物;第三,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管与宣传力度,应对流浪动物进行控制和管理。

流浪动物伤人长期投喂者有担责风险/来源网络
流浪动物常有爱心人士施以援助,许多清法官特别提示,长期投喂流浪动物虽然是献爱心的行为,但是如果投喂行为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管理,则需要对流浪动物做好看管工作。如果未对流浪动物进行科学管理,极易增大区域内的危险性。如真心喜爱动物,可以办理正规的领养手续,以领养代替日常的投喂。
爱心人士
对流浪动物进行长期定点投喂
当流浪动物伤人
投喂者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交通广播记者苏婉、孙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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