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清脆的法槌声在重庆自然博物馆落下,两名被告人因涉嫌犯非法狩猎罪被提起公诉。现场开展巡回审判的,是渝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2022年2月21日中午,被告人唐某某电话邀约吴某外出猎捕鸟类吃一餐野味,吴某当即表示同意。当天中午,唐某某携带气枪、枪弹、诱鸟音媒等工具,出发寻找猎物。
发现猎物后,唐某某使用气枪进行射击,共猎捕到雉鸡1只、珠颈斑鸠3只、家鸽1只。13时20分许,二人被合川区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猎捕工具及猎获物均被扣押。
经认定,两名被告人狩猎的地点系禁猎区,狩猎时间系禁猎期,使用的气枪属于禁止使用的狩猎工具;经鉴定,二被告人使用的气枪为枪支,具备致伤力;二被告人猎捕的雉鸡、珠颈斑鸠均系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法庭审理认为,二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法官当庭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拘役四个月;判处被告人唐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上游新闻记者 郭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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