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话题
#父母帮小男孩抓海鸥强行塞进塑料袋#
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


1月31日,有网友拍到一男子带着一名小男孩在云南昆明海埂大坝抓了一只海鸥塞进罐子。视频中, 还有一女子拿着手机在旁边“指导”:“抓它翅膀!你抓它的翅膀!”看见海鸥不停挣扎,该女子索性直接上手帮忙。

据视频拍摄者宋先生介绍,第一次看到孩子抓海鸥时他就进行了制止,随后,他们把抓到的海鸥放了。视频拍摄的时候是他去找保安回来,这对父子又抓了海鸥塞进瓶子里,直到周围人多次制止才作罢。

在网友拍摄的视频里
周围的游客都在喊
“放了!赶快放了!”
制止3人的行为

昆明滇池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海埂大坝和海埂公园里都提醒游客不要抓鸥,并有一个专门的护鸥中队。网友拍视频反映的这个事件,他们已经告知森林公安。
海埂大坝安保公司称,他们已接到投诉,平时有保安劝阻。
对于这种伤害海鸥的行为
网友纷纷表示愤怒和谴责



2月1日,昆明市公安局度假分局证实了此事。度假分局工作人员称,接警后,他们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但涉事男孩及其家长已经离开。
“随后,我们通过监控视频对比脸部,确定了涉事男孩及其父母的信息”,该工作人员称,“今天我们已经联系上相关涉事人员,目前先让他们写悔过书,随后将悔过书上传给昆明市环境生态局林草大队,具体处罚由林草大队裁定。”
该工作人员称,度假分局一直都有联合相关部门在海埂大坝进行巡逻,同时公安警力也在海埂大坝进行24小时巡逻,以防止此类事情的发生。“我们目前安排警力在海埂大坝加强巡逻,同时也在联合政府部门进行宣传”,该工作人员说道。
虽然海鸥是很常见的一种鸟类
但它也属于保护动物
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
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海鸥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
2009年鸟类红色名录

在此提醒大家:别以为抓海鸥事小,根据相关规定,对任意一只海鸥造成伤害或捕捉及非法买卖将受相关行政处罚,如果捕猎海鸥超过20只,就构成刑事犯罪,将被立案。
昆明市全范围内严禁猎捕海鸥
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提示:昆明全市辖区均属禁猎区,全市范围内严禁猎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各类野生动物。
海鸥属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实施抓欧取乐、抓欧拍照、抓欧饲养、抓欧食用等非法猎捕海鸥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
违法嫌疑人一旦实施非法猎捕行为,必将受到罚款、没收作案工具、没收猎获物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资料:春城晚报-开屏新闻、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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