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制定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针对当前一些特医食品包装上标识内容繁多复杂,不利于消费者清晰识别等问题,对标识内容作了明确要求,并首次提出应标注特医食品专属标志“小蓝花”,非特医食品不得冒用、盗用该标志。
《指南》还明确提出,特医食品标签和说明书需要标示配料表、营养成分表、食用方法和食用量、适宜人群等13项内容,有助于消费者打破认知壁垒,更好地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特医食品。同时,不得标注“特效”“全效”等涉及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以及“预防”“治疗”“速康”“优术”“强壮”等涉及预防、治疗疾病及保健功能的词语,避免误导消费者。(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陈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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