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毕节七星关,一男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现羁押于看守所中。
事件回顾
2022年11月1日晚
男子朱某因酒后泄愤
将瓷碗、电饭锅、电磁炉等物品
从五楼家中向外抛至小区道路

▲窗边高空抛物男子
随后,小区保安等
物业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阻
但朱某依然我行我素
高空抛物持续了半个小时
群众选择报警

▲朱某从高空抛下的物品
阿消普法
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高空抛物罪,将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朱某从高空抛下的物品
本案中,朱某多次从位于5楼的家中阳台抛掷瓷盘、酒瓶、电磁炉等物品,砸落在小区业主进出楼道的路上,对途经该处的小区业主造成惊吓,其行为已达到“情节严重”程度,据此综合认定朱某构成高空抛物罪。
相关案例

2022年5月12日,贵州六盘水钟山区法院公开审理李某某高空抛物案,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21年7月19日,福建三明法院公开审理更某某高空抛物案,判处更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拒绝高空抛物,从我做起
“头顶上的安全”
需要大家的共同维护
综合:贵州消防、国家应急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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