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记者 刘宇 报道员 刘莹 罗浩)随着科技的发展,人脸识别的体验场景也越来越普遍,刷脸解锁、刷脸付款、刷脸认证……人脸信息受法律保护吗?物业能随意设置人脸识别作为进入小区的唯一方式吗?央视网【普法V课堂】之《漫话民法典》第四集——“民法典保护人脸信息吗?”给您详细道来。
南宝家所在的小区物业公司出了新规定,要求小区所有住户都要通过人脸识别方式进入小区,业主也要提供人脸识别等信息,否则不得进入小区。就连走路都需要导盲犬的李大爷也不例外,被物业人员拦住要求按照规定照办。这引起了大家的讨论,有人认为这样能保障小区的安全,可以接受;有人认为这样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不能接受。物业这么做到底合不合法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第一千零三十五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相关条件。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规定,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所以,南宝家小区的物业不能自作主张将人脸识别作为进入小区的唯一方式,应该征得业主同意后再将其作为辅助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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