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近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至此,“未成年人有没有文身自由”的话题有了定论,规定的出台有利于从制度层面遏制未成年人文身风气的蔓延。
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是对孩子们身心健康的保护。文身易感染、难复原,未成年人文身不仅影响身体健康,还可能在入学、参军、就业等过程中受阻。
鉴于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未成年人文身问题,近年来,部分省市以地方立法、人大决议、部门联合发文等方式,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多地检察机关为此先后启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不过,要更有效地治理未成年人文身,有必要从地方探索向顶层设计跨越,系统解决教育、监管等方面的问题。
《办法》提出系列工作举措,治理力度前所未有。有了顶层设计,各级各地相关部门应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的支持和配合,形成治理合力。要制定监督、处罚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者加大查处力度。同时,要加强对《办法》的广泛宣传,让相关企业、部门、监护人和未成年人熟知内容,切实履行各自责任,杜绝文身乱象,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文:何勇海(职员)
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按钮
点击右上角QQ
点击浏览器下方“”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