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位于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的和美家园小区业主群里,一条空中抛物的视频引发业主们的热议,一袋垃圾从高楼层窗口中被人甩下,业主们直呼危险。在接到小区业主的反映后,记者前往该小区了解情况。
当天中午,记者来到事发小区,看到事发楼栋下区域已被清理干净,走访到的几位业主表示高空抛物事件在早上发生,小区内的高空监控摄像头已经将过程完整拍下,在事情发生后不久物业便上门了解情况。

高空抛物发生的区域
从物业提供的监控视频中,记者看到当事人将窗户打开,随后将一个垃圾袋从窗口中甩出,物体飞速往地面落下,下落过程中还有一些杂物从袋子中飞散而出,随后其又关上窗户。


小区内有多个高空监控摄像头
据小区物业负责人刘经理介绍,小区之前也发生过高空抛物事件,所以去年6月小区就完成了高空监控摄像头的安装。高清视频能够清楚记录高空抛物的行为,投入使用后,高空抛物现象得到很大改善。刘经理说,此次监控到的高空抛物发生在早上7时34分,小区内一栋二单元22楼一业主打开卫生间窗户后将垃圾抛下,这一过程被路过的小区业主发现。

小区业主群微信截图
“一年多前,家中阳台经常出现烟头和副食品空袋子,直到去他们家贴了个纸条,这个情况才没有。”楼下21楼的业主介绍,经常听到楼上有嘈杂声,类似玻璃珠落地、敲东西搬桌椅、修理物件之类的,这个情况一直持续了将近两年,之前有邻居不堪其扰已经搬走了。

当时经过的业主拍下了照片 ( 小区业主供图)
小区物业人员得到反映后前往该区域,看到地上有一个黑色垃圾袋,里面装着塑料瓶、卫生间杂物等垃圾,在不远处还有一个摔碎的玻璃瓶。当时正好是家长送孩子上学的时间,楼下又是小区主要通道,所幸发现及时,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小区业主群微信截图


抛下的垃圾被物业负责人拍摄记录
事情发生后,刘经理随即到中控室查看监控,发现是一栋二单元22楼的住户所为。确定当事人后刘经理立即拨打其电话,但显示为空号,上门寻找也没有回应,于是刘经理立即与社区民警取得联系并请求介入。目前,警方正在积极调查中。
法律链接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我国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加大对这一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高空抛物罪”。该法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1年4月23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高空抛物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该案是广西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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