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多地通告
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山东一地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多个场馆、景区将恢复对外开放
高唐县恢复全县生产生活秩序
4月8日
高唐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县委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9日零时起取消部分重点场所管控措施,恢复全县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宗教场所、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户外聚集性娱乐活动、景区和密闭空间文体娱乐场所(影剧院、网吧、棋牌室、麻将馆、茶馆、KTV、剧院、体育馆、健身房、台球厅、游泳馆、桑拿、洗浴、足疗、水疗、美容、酒吧等)、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正常营业。
二、县域内国道105以西、超越路以东、光明路以南、省道520以北范围内所有普通门诊、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恢复接诊,推拿按摩门店恢复营业。
三、上述恢复营业各行业重点场所务必做好“场所码”的张贴使用,并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实施“限流、预约、错峰”管理,控制人员密度,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亮码(健康码)、保持1米间距等管控措施,发现红码、黄码,中高风险地区来人,体温异常的第一时间上报属地镇(街道)。如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开发区、各镇街、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持续开展对各类公共场所“场所码”张贴使用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发现没有正常申领使用“场所码”的场所立即责令停业整顿。
高唐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临淄区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
4月8日
淄博临淄区发布通告
餐饮服务单位有序恢复堂食
根据2022年3月31日市疫情指挥部发布《关于全市餐饮服务单位有序恢复餐饮单位堂食的通告》,现经研究,临淄区餐饮服务单位4月7日24时起有序恢复堂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防控措施
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对本单位防控措施和顾客用餐须知进行书面公示。在入口处、候餐区、收银台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1米间隔线,就餐座位保持1米以上间距,避免人员聚集。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安排专人负责测体温、扫描“场所码”,检验健康信息;提醒消费者除用餐时间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主动采取“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等方式提供分餐服务,并主动提供打包服务。
4. 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前,须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餐饮器具等进行全面彻底消毒。经营期间,应当每天做好全面消毒清洁;定期开门、开窗,确保加工场所和经营场所通风消毒。
5.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采取顾客预约、就餐限时等措施,合理安排顾客在店时间,严格控制就餐场所内人流密度,就餐人数不得超过座位数的50%,避免人员聚集。
6. 严格落实“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大型宴会等聚集性餐饮活动;聚餐聚会严格控制在10人以内。
7. 严格执行报备制度,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承办5桌及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的餐饮单位,须提前1天向属地市场监管所报备;举办5桌及以上聚集性餐饮活动的,举办方须提前1天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
二、加强员工管理
8. 员工上岗应当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在岗。
9. 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员工,应当每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其他员工,应当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严格落实责任
10.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遵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餐饮服务单位法人(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门店店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责任人。
11.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面精准掌握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在复工复产的同时,按照防疫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
12.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餐饮服务单位稳妥有序复工复产。对拒不履行上述规定的,有关监管部门将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采取公开曝光、停业整顿等措施并列入诚信经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临淄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转自:闪电新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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