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爱是一份亲情,是一缕情思,更是一种幸福。然而,这对于一个来江西省井冈山寻找妈妈的10岁小女孩来说,却成了奢求。3月14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原告刘小小起诉自己的母亲张丽梅,要求其每天支付一分钱抚养费,令法官动容。
刘小小现年10岁,在她8岁时,母亲张丽梅就与父亲刘自仁经江苏泗阳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刘自仁独自承担刘小小的抚养费。刘小小自3岁起一直随父亲一起在江苏泗阳生活,再未见过自己的妈妈。刘小小看到与她同龄的孩子们都有妈妈,数次难过落泪,便萌生了到井冈山找自己亲生母亲的想法。刘小小把自己的想法跟父亲说了,父亲也非常支持刘小小的想法。
2022年2月,父女俩来到井冈山找张丽梅,两人费尽千辛万苦找到了张丽梅,可张丽梅此时已有了自己的家庭,不愿见前夫和女儿。无奈之下,刘小小和父亲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找到张丽梅,希望她通过给付抚养费的方式,表达对女儿的关心,让刘小小感受到母爱。
庭审中,刘自仁作为刘小小的法定代理人,向法庭播放了刘小小的诉求。只听刘小小以稚嫩的声音向法庭诉说:“法官大人,请您支持我的诉讼请求,判决我的妈妈每天给我一分钱,长大后我会全力报答我的妈妈。”
张丽梅听到女儿的声音后为之动容,表示愿意尽母亲义务关心关爱自己的女儿。
最终,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意见:张丽梅每个星期六与刘小小视频聊天,并每月给付刘小小抚养费300元;寒暑假期间刘小小可以到井冈山来看望母亲。
刘小小的愿望终于圆满实现。
(注:文中当事人刘小小、刘自仁、张丽梅均为化名)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辉 通讯员 江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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