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沙雅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劝酒”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案件。被告人张某本想让爱喝酒的下属长个记性,没想到却因为“劝酒”让两人从此阴阳两隔,还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
2020年1月,张某路遇酒后出门玩耍的下属王某,因对王某经常喝酒感到不满,张某就约其回家一起喝酒。其间,张某不停地给王某倒酒。不一会儿王某端酒杯的手就抖动了起来,头也抬不起来了。张某对此视而不见,继续给王某倒酒,很快王某醉得不省人事直接躺倒在地上。见此情形,张某招呼一旁的李某一起将王某抬进了自家卧室休息。随后,张某也在自家另一间卧室睡去。第二天一早,发现王某已经没了呼吸。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主观上没有想让王某死亡的意愿,且他们之间存在管理关系,本是出于教育王某,采取惩罚性的做法,没有预想到导致的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张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法官提醒,如果不顾后果进行劝酒,造成对方健康受损,或者不履行护送义务,造成对方伤亡,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秦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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