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
广州大学城一家酒店
在大堂贴出醒目提示
写着“禁止带榴莲
违者罚款200元”
一些住客对此提出质疑
好奇酒店此举是否合法

11月5日,涉事習美小院大学城店的工作人员回应,榴莲气味浓烈,一旦客人在客房内食用,异味会持续数日难以消散。这不仅会影响后续旅客入住,还会导致客房短期内无法正常售卖,给门店造成损失。

工作人员表示,店里并没有完全禁止客人吃榴莲,旅客可以在店外公共区域吃完再进,只要不带入客房即可。不过,门店仍坚持“违规带入罚款200元”的规定。
对此,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榴莲并非违禁品,旅客付费入住后,就享有房间的专属使用权,酒店无权“一刀切”禁止客人在私人客房内食用。高铁等公共密闭空间禁带榴莲,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跟酒店客房禁带榴莲性质不一样。
市监部门强调,酒店是企业,没有任何行政处罚权。门店自己贴的“罚款200元”字样,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此时也引发不少讨论
有网友理解酒店的顾虑
榴莲味道持久
后续入住的客人
体验会大打折扣



也有网友提出
酒店可以提前约定
收取专项清洁费、服务费等
而不是直接用 “罚款” 的形式
边界要分清


你觉得酒店该怎么平衡
住客需求和经营困扰?
你遇到过酒店
限制自带食物的情况吗?
综合自经视直播、网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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