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纠纷的派出所里
竟有人敢抢民警腰间的配枪?
这离谱的一幕
真实发生在沈阳
事情是这样的——
判决书显示,2026年3月18日21时,被告人刘某因与其妻子发生家庭纠纷在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临湖派出所进行调解。
按理说,到了派出所,气也该消一半了。
可刘某偏偏“上头”了。调解过程中,被告人刘某突然发难,连续两次上前抢夺民警董某佩戴在右腰间的警用配枪,意图使用枪支击打其妻子。董某用手阻挡,并及时躲避,刘某抢夺枪支未果,被现场民警当场制服。
万幸,枪没被抢走,悲剧没有发生。
法院怎么判?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乘民警不备公然夺取其枪支,构成抢夺枪支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刘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故予以减轻处罚。最终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抢夺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划重点
很多人以为“没抢到就没事”“家庭纠纷不算大事”,错了!枪支不是你想碰就能碰的,抢夺民警配枪,哪怕一秒都没碰到,照样是重罪。派出所是解决问题的地方,不是撒泼的地方——冲动一时,铁窗四年。
转自:贵州法治报(记者 岳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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