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申请到贷款结果却成了电信诈骗的“帮凶”。近日,沾化公安依法查处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2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 情 回 顾
近日,办案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周某名下的一个对公账户资金流水异常,疑似参与涉诈资金结算。民警依法传唤周某接受调查,通过核查其银行账户流水、询问相关情况,很快查清了周某非法出借银行对公账户的犯罪事实。
经查,周某因公司运营困难,想办理一笔贷款,但在银行申请贷款未能获批,于是找表哥帮忙想办法。于是,他的表哥找到了自己的好友赵某。然而,赵某并没有靠谱的贷款渠道,便硬着头皮四处寻找解决办法,最后在刷短视频时,发现了一条网贷信息,他觉得可行,便把周某银行卡交给对方用来“做增量”。
什么是“做增量”?这是贷款黑中介和电诈分子使用的话术,本质上就是“刷流水”——通过人为制造大量虚假的资金进出记录,让银行卡看起来“交易频繁、资金活跃”,以此伪装成还款能力强的假象。实际上,这种“假流水”根本没用。银行风控系统能够识别异常流水,如即时转账、大额快进快出、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资金往来等,不仅不能提升贷款资质,反而会被标记为可疑账户。

周某以为这是熟人介绍的“内部渠道”,便没有多问。他不知道的是,这张银行卡已经被用于电信诈骗资金的转移。直到民警找上门,周某和赵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们已经成为了电信诈骗犯罪的“工具人”。目前,周某、赵某因涉嫌帮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 警 提 醒
个人及对公银行账户仅限本人合法使用,严禁出租、出借、出售。把银行卡交给陌生人“刷流水”,无论中间经过几层流转,法律风险都不会因此消失。大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账户信息,不要为了所谓“方便”、人情或眼前利益而触碰法律红线。
转自:滨州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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