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话题“病危男子遭网约车甩客身亡法院判了”登上热搜,事件引发关注和讨论。
病重男子转院
遭网约车甩客身亡
2025年8月13日,杨某因发热多日,伴随头晕头痛等症状,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广西南宁市中医医院就诊,初步怀疑肺部感染。院方先后三次建议患者住院治疗,家属均拒绝。
当日下午,杨某在输液过程中病情急转直下,出现神志异常等危重表现。家属称,当时想求助就诊医院送至另一家医院就诊,未能如愿,于是通过平台下单网约车。

事发当天,杨某家属叫的网约车(受访者供图)
杨某和家属乘车出发后,车辆刚驶出一段距离,网约车司机因担心杨某在路上呕吐污染车辆,无视家属恳求,单方面中止订单,把身患重病的杨某一行人丢在路边。随后家属拨打120急救电话,杨某由救护车送医救治。虽经医院全力抢救,杨某仍于当日21时许被宣告死亡。
家属将涉事医院、网约车平台、司机一并告上法庭,索赔96万余元。
法院判了
法院审理查明,司机无证营运,承运危重病人途中中途甩客,未采取任何救助举措,主观过错明显,甩客行为一定程度延误救治,和死亡后果存在部分因果关系。网约车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向无证司机派单,存在管理失职,应当承担按份责任。但三方不存在共同侵权的意思联络,不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法院指出,家属三次拒绝住院干预,危重情况下选择普通网约车转运,未向司机告知病人危重状况,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受害人自身存在基础疾病,是死亡发生的主要原因,依法应当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近日,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涉事医院无责,涉事司机赔偿8000元,网约车平台赔偿5000元。
综合:工人日报、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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