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
昆明市金家河派出所
深夜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
自己被一名女子骗了近千元
追讨不成
还被拉黑了
但经过民警的一番调查
男子反倒被拘留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

民警:“你好,是你报的警吗?”
报警男子:“是的,我在软件上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后面给她转了钱,差不多五六分钟后她就说下楼去拿个东西,然后就走掉了,把我也给拉黑了。”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金家河派出所民警 李众:“男子通过社交软件约定有偿性交易,总的是支付了988元,在交易的过程中,女子就发现这名男子是醉酒状态,就先行离开了。男子就觉得自己吃亏了,想报警维权。”

男子越想越来气,于是报警称自己遭遇诈骗,想让民警帮他要回支付的988元。民警调查后认定,虽然报警男子所称的“诈骗”并不成立,但两人卖淫嫖娼的行为已经违法,男子酒醒之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报警男子:“我想问一下,我这个事情会被拘留吗?”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金家河派出所民警 李众:“双方都对卖淫嫖娼的事实供认不讳,我们最终对双方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报警男子:“有点后悔,因为我前面喝了点酒,就像他们说的,被诱惑冲昏了头脑。”

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金家河派出所民警 李众:“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只要参与即违法。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洁身自好,不点击陌生链接、不轻信网络交友,守住法律底线,切勿以身试法。”
记者:马纯康 李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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