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 记者从北京市委金融办获悉,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委金融办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明确专项信用报告可替代45个领域的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并在京津冀晋实行跨区域互认,为企业办事、跨省经营提供便利。
据悉,专项信用报告替代的45个领域清单涵盖发展改革、科技、公安、民政、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法院执行等,涉及市、区相关部门及有关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司法机关。数据以行政处罚为主,部分领域还纳入行政强制执行信息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适用对象覆盖多类信用主体。除在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以及律师事务所等依法设立的专业服务机构外,还包括在北京市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在京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在北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信用主体可根据办事需要,自主选择时间跨度和涉及领域,报告所载信息时间范围不超过5年。
从政务办理到商务合作,专项信用报告将有更多用武之地。《通知》鼓励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资格审查等公共管理事项中,使用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材料; 鼓励金融机构及各类企业在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融资授信、招标投标等活动中采信报告内容。同时,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在认证评估、尽职调查、公证服务等业务中广泛应用。
跨省开证明“多头找、来回跑”的难题也有了解决路径。京津冀晋推行“注册地一键查询、四地通用”,信用主体经本地政务服务平台一次认证,即可获取四地互认版专项信用报告,供四地行政机关使用。四地还将健全异议修复与协同处置机制,落实“注册地受理、发生地核查”闭环流程。
获取报告可选择线上、线下两种方式。信用主体通过“信用中国(北京)”网站和公众号、“京通”App、北京市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网站和小程序,可实现“即申请即下载”;也可持申请材料到市、区两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申请领取。
据介绍,北京市自2023年起实施“信用代证”改革,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汇集的各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形成专项信用报告,替代多部门单独出具的证明。(总台记者 王胜东 夏子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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