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张女士和前夫赵某离婚前曾长期分居,婚姻早已名存实亡。其间赵某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借款100万元,并使用找人冒充张女士签字等手段,将这笔借款一手炮制成虚假的夫妻共同债务。拿到钱款后,赵某只偿还了少量利息就不再履约。随后出借人将赵某、张女士一同诉至法院。直至判决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张女士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存款遭到划扣,还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她才发现自己“被负债”了。 最终,法院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启动再审程序,各方经调解达成最终协议,张女士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虽然拿回了被扣划的钱款,但为了维权,张女士自行承担了律师费、笔迹鉴定费合计4万余元。离异独自养家的她,又经历长时间诉讼、信用受损,工作生活遭受重创,经济十分困难,检察机关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向张女士发放司法救助金,切实缓解了她的生活压力。(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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