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水库是首都重要的饮用水源地。禁渔区、禁渔期内,严禁使用电鱼等禁用方法捕捞水产品。近期,密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来看报道。
电鱼,等于将所有的鱼无论大小一网打尽,对渔业和水生态而言,无疑是毁灭性的。这起案件发生在密云水库,夜深人静,王某等4人悄悄潜入了库区。
王某4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鉴定,捕获鲤鱼、黑鱼、鲫鱼等共计41.05千克,价值1407.63元。

密云检察院以王某等四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四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承担受损渔业资源修复责任。
法庭调查显示,四人分工配合,趁夜色潜入密云水库电鱼。王某提供船只,汪某携带电鱼工具,赵某、金某负责放哨。
经检测,涉案电鱼工具具备正常使用条件,这为认定其电鱼方法提供了关键证据。

法官当庭对四名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提醒他们密云水库是首都水源地,禁渔区、禁渔期规定严格,电鱼危害远超捕捞数量本身。

法院经审理认为,四名被告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方法非法捕捞,情节严重,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让“捕鱼人”变“修复人”,密云法院为此召开生态环境法治基地建设情况新闻通报会。

近年来,密云法院将司法保护从法庭延伸到山水之间。面对分散多元的生态保护点位,密云法院正在探索立体化保护格局。

《生态环境法典》的实施,为环资审判提供了新的法治指引。随着《密云水库保护条例》的出台和落实,首都水源地保护有了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记者:陶雅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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