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网信辽宁”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近日,账号“沈城韩泫雅️牛来真人版”“沈城韩泫雅️抵制极端球迷”为博取眼球、吸引关注,长期在体育场、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区域或场所进行低俗、庸俗表演,并发布至网络空间,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网信部门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上述账号予以关闭处置。

公开资料显示,“沈城韩泫雅”为沈阳本地自媒体博主,其发布的视频多以夸张、猎奇表演吸引关注,曾出现将冰淇淋砸向自己头部、跪地模仿牛叫等内容,并将相关视频上传至短视频平台。
相关账号被关闭后,有网友追问:当事人是否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9月22日,大河报《看见》记者采访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据其介绍,体育场、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属于公共场所。如果相关表演行为引发人群围观、通行受阻,甚至出现骚乱、人群长时间聚集等情况,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经管理人员劝阻后仍不改正、拒绝离开现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
付建表示,根据具体情节,公安机关可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如果经调查,相关行为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并符合相关犯罪构成,还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对于此次账号关闭,付建表示,网信部门指导督促平台关闭相关账号,性质上属于网络信息内容治理措施,与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同。账号关闭与当事人线下行为是否需要承担治安管理责任或刑事责任,属于不同层面的法律问题,应分别依据具体行为和后果判断。
付建介绍,平台承担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对违法和不良信息,应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并保存有关记录、向主管部门报告。若平台未履行相关义务,监管部门可依法采取约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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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记者 韩懿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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