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夏固原市隆德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偷越国(边)境、诈骗刑事案件,被告人马某因两项罪名数罪并罚,当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曾因犯罪服刑,服刑期间结识狱友薛某。2023年5月,被告人马某伙同薛某,在未办理任何有效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偷越国(边)境前往缅甸,进入当地诈骗窝点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辗转滞留缅甸、柬埔寨、老挝多地。
2026年2月,马某再次在无合法有效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从柬埔寨非法偷渡入境。
作为中国公民,马某非法出境且长期在境外参与涉诈涉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国(边)境管理秩序,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侵害群众财产权益,社会危害性明显。
庭审中,承办法官严格遵循法定庭审程序,全面查清案件事实,逐项审核在案证据,充分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认真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综合考量被告人马某有犯罪前科、长期跨境参与违法犯罪、非法偷越国(边)境、主观恶性较大等犯罪情节,结合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及案件整体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被告人马某当庭认罪服判。
综合:宁夏法治报、隆德县人民法院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点击右上角
QQ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QQ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