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
吸取教训这事
道理谁都懂
可偏偏有些人
在哪跌倒
还要在哪里多“跌倒”几次
8月26日09时49分,日照交警对北京路与新良路路段过往车辆开展巡查研判工作,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LK***J的小型汽车涉嫌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立即对车辆进行布控查处。

经查,驾驶人徐某祥属于驾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你们以为这就完了
NoNoNo!
这位和交警的“交情”可不浅
01
2022年09月23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日照市交通管理支队直属大队查获,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02
2023年10月17日,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直属大队查获;
03
2023年12月08日,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莒县大队查获;
04
2025年02月03日,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日照港大队查获;
05
2026年8月16日,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日照港大队查获;

罚过款、拘过留
徐某不语只一味的闷着头
继续挑战法律的底线
.......
本次
民警依法对徐某祥
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要久驾莫酒驾
人生不是“大富翁”桌游
方向盘是否继续转动
亦掌握在自己手中
酒后开车
幸运=罚款禁驾
不幸=车毁人亡
而酒驾之后仍无证驾驶
屡教不改
更不是一时侥幸
是把安全和法律都放在了一边
别酒驾
也别一次次挑战法律权威
要开车
就持证上路
平安回家
山东交警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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