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东阿县公安局大桥派出所
快速查处一起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一名男子因酒后
在村务微信群发布危险恐吓言论
拒不配合执法并辱骂民警
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经查
违法行为人张某因个人情绪烦闷
借酒消愁后情绪失控
在本村村务监督微信群内
多次通过文字、语音方式
发布扬言实施爆炸的危险恐吓言论
村务监督微信群
是村务公开、村民沟通的公共平台
群内人员众多
该危险言论一经发布
迅速引发群内村民恐慌
严重扰乱了基层公共秩序
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事发后
大桥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
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并依法对张某进行传唤
要求其配合调查、说明情况
面对民警的规范执法
张某非但拒不配合工作,还态度嚣张
当众威胁、辱骂执勤民警
阻碍民警正常履职
无视公安执法权威

经公安机关依法询问查证
张某对自己在微信群
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
且拒不配合执法、辱骂执勤民警的
全部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
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 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酒后失控、口无遮拦
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必将付出代价
聊城公安提醒广大网民
自觉规范网络言行
不信谣、不传谣
不发表过激危险言论
尊重、配合执法人员履职
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的
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转自:东阿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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