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发布,近日,拱北海关所属闸口海关立案办理一起旅客携带外来物种进境案件。据了解,该案为《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以来,全国海关办理的该名录内涉案物种数量最大的一宗行政处罚案件,共涉及活体鱼516条,当事人被处以10万元罚款。

6月25日16时30分许,女子吴某经拱北口岸旅检大厅的海关“绿色通道”进境。现场关员发现该女子举止异常,遂将其截查。经进一步检查,关员从其携带的背包中查获活鱼516条。经拱北海关技术中心鉴定,确认上述活体鱼为筛耳鲇,属甲鲇科物种,被列入《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

据悉,甲鲇科物种原产于南美洲的淡水流域,凭借较强的环境适应与繁殖能力,该类物种在入侵地缺少自然天敌,部分种类大量捕食本土鱼类鱼卵及幼鱼,挤压本土鱼类生存空间,引发原生鱼类种群衰退,带来不可逆的生态危害。此外,甲鲇科物种野生个体常携带水生病毒、寄生虫、细菌等病原体,可造成本土水产养殖鱼类交叉感染,对渔业生产、水域生态安全等构成多重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海关对上述涉案活鱼予以没收,并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海关提醒:根据法律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禁止携带活体动物(犬、猫除外)进境。违反规定的,海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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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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