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免费清洁”为名,暗中使用遮瑕膏制造皮肤改善的假象,骗取顾客信任;随后在皮肤检测时用激光笔、记号笔在顾客脸上“画”出黑斑,称顾客皮肤问题严重,再以冻干粉“治好”。一家美容店9人结伙骗取多名顾客共计人民币26万余元。
长江日报记者采访获悉,2025年9月至11月,周建军(化名)等4人合伙经营一家美容店,招募方静(化名)担任店长,另雇李烨(化名)等4名美容师。该店的行骗流程经过精心设计:顾客到店后,美容师先以“免费清洁”为名给顾客洗脸,实际上是用遮瑕膏遮瑕,让顾客误以为洗脸后皮肤真的变好了。
在取得顾客初步信任后,店员再引导顾客做皮肤检测项目。检测过程中,美容师用激光笔、记号笔等工具在顾客脸上暗中做手脚,制造出肉眼几乎看不出、但在皮肤检测仪下却十分明显的黑色斑点,并谎称顾客皮肤问题严重。
随后,店员借机诱导顾客充值,称:“充个一万几的套餐,我帮你把皮肤修复好,以后都不会再有这么严重的皮肤情况。”顾客充值金额不等,多的一万余元,少的八九千元。
顾客充值后,店家当场将记号笔画上的黑斑洗掉,对激光笔造成的痕迹,则用水、冻干粉等产品进行修复处理,使黑斑减少或消失,从而让顾客误以为充值购买的套餐效果显著。经查,该店通过上述方式共骗取多名被害人人民币26万余元。
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周建军等9人提起公诉。案发前,各被告人已向被害人退还赃款人民币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9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属共同犯罪。
在共同犯罪中,周建军、方静等5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李烨等4名美容师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鉴于各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均自愿认罪认罚,且共同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依法从轻处罚。
2026年9月7日,记者获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9人提起公诉,洪山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9名被告人以诈骗罪分获有期徒刑8个月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
采写| 见习记者秦浩铭
通讯员| 文治财 金斓
原标题:《美容师用记号笔在顾客在脸上画黑斑,再用遮瑕膏、冻干粉遮盖,谎称产品有“神效”骗走超26万元;武汉法院:已构成诈骗罪,9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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