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一纸胜诉判决在手,钱款却迟迟无法兑现,是当事人的切身之痛。
这背后,恶意隐藏财产、刻意躲避债务的拒执行为,成为执行中的难点与顽疾,不仅直接吞噬了胜诉权益,影响了营商环境,更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今年5月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首次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等违法行为。
上海法治报社推出“联合执行进行时”系列报道,记者将深入追查、抓捕第一线,用全媒体真实记录执行现场,以案普法,助力全社会筑牢起诚信底线,守护公平正义。
“小桃,你不要见爸爸!不要去上学!”这是日前,一位母亲在被法院拘留时,口中仍在喊着的话。
小桃今年8岁,到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她应该就读小学三年级,但可惜的是,她仅完整地上过一天学。
这是一起关于一位母亲拒不履行抚养权变更判决的案件,同时也是关于一个8岁女孩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博弈。
“我们宝宝终于可以上学了,这五年太不容易了,感谢法官。”9月初的一个下午,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大厅内,小桃的外婆一边抽泣着,一边拉着执行法官的手说道。
8岁的小桃为何只上过一天学?
外公外婆为何“帮着”前女婿
拿回抚养权?
在上海开展为期一年的
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中
记者对这起案件进行了
持续近两个月的全程跟访
近日,该案迎来了最新进展
外公外婆为何“帮”前女婿拿回抚养权?
8岁女孩仅上过一天学
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
“当时是小桃一年级开学的第二天,我到我女儿家里送饭,一看小桃竟然在家里没去上学,就立刻察觉到不对了,后来我试着和女儿沟通,但没用,为了这件事还报过好几次警。”小桃的外公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仍记忆犹新,“警察同志跟我说,这件事还是要跟法定监护人一起决定,我们老两口不能申请变更监护权。”
一想到本该坐在教室里的外孙女被女儿留在家里,小桃的外公外婆心里就不是滋味。“她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我感觉好难受。”为此,两位老人多次上门劝说女儿赵女士,街道和教育等相关部门也多次上门谈话、训诫,然而所有人的努力均无济于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奈之下,外公找到了前女婿,也就是小桃的父亲陶先生,表示希望他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变更抚养权。
“从2022年起,她就不送小桃去幼儿园了,2024年9月小桃上小学一年级一天后,就说孩子在学校情绪不好,不再让孩子去上学。”陶先生告诉记者,他与前妻赵女士于2018年生下小桃;2019年两人协议离婚,约定小桃的抚养权归陶先生。其间,陶先生送女儿按时就读了幼儿园;2022年,赵女士以精神及心理状况不佳为由,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经法院调解,小桃的抚养权变更给赵女士。而此后,小桃便再未返校。
“赵女士在没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不让小桃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不仅会导致小朋友心理认知和学业发展的严重滞后,还可能导致社交能力缺失以及心理健康风险上升。”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王蕾告诉记者,“我们认为赵女士长期保持这种执拗偏激的教育理念和方式,不再适合继续担任监护人,因此支持陶先生起诉变更抚养权。”
去年11月,法院判决将小桃抚养权变更给陶先生,赵女士提起上诉。今年2月,经二审法院审理,驳回赵女士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义务教育”不适合孩子?
母亲与法院展开“拉锯战”
今年8月,也就是二审判决生效的半年之后,普陀法院执行局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执行谈话。

普陀法院执行局组织赵女士、陶先生双方到法院进行执行谈话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法院和社工一起上门对小桃的外公外婆进行了家访,当时我们了解到,赵女士是一个比较特立独行的人,有自己的一套观念,并且十分固执。”法官助理黄舒雨说,“但外公外婆对于小朋友复学的愿望是强烈的。”
同时,黄舒雨还告诉记者,赵女士的态度始终是“口头配合、行为拒绝”。
“其实每次传唤她到法院,她都会来的。第一次谈话时,她以笔录形式承诺下次会带小桃到法院,交接给父亲陶先生;但到了约定的第二次谈话时,她只把孩子带到法院门口拍了一张照片,随即让她的朋友把小桃接走,说‘我把孩子带过了来了,她自己不肯进来’。”黄舒雨说,“虽然言语上没有正面冲突,但行为却一再在向法院表明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在二审期间,我提交了小桃二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的阶段练习试卷,她根本答不出几分,你知道吗,只有个位数。”在执行谈话中,陶先生压制着怒气说。
“为什么要用考试分数来判断我女儿的知识水平?为什么一定要达到你满意才行?”赵女士大声反驳,“我给女儿找学习网站让她看相关视频,带她去参观历史博物馆、自然博物馆、科技馆、天文馆,我给她提供的是家庭教育,是比学校更好的教育。”
赵女士始终觉得自己的行为无任何不妥之处,反而还提出了异议。她声称,自己并没有剥夺女儿受教育的权利,相反十分重视对孩子的教育,更让人意外的是,赵女士表示小桃已经达到初中阶段的学业水平。“我说过了,她看到老师就会害怕,所以才抵触上学,我认为义务教育的方式不适合小桃。”
“你所谓的家庭教育在我看来是无法实现的,事实证明,小桃因为缺失正规的系统性教育,导致她的知识水平达不到同龄人水平。”在法院组织的几次执行谈话中,陶先生和赵女士两人又多次产生言语冲突,但法院的生效判决始终没能顺利履行。
本月初,该案迎来了最后一次执行谈话,这一次,法院没有再给侥幸留下机会。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拘留15日
女孩终于重返校园
“这个案件涉及变更抚养权,具有一定特殊性。在常见的金钱给付类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行为模式相对清晰、固定。”黄舒雨向记者坦言道,“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且符合拘留条件的,法院可以及时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来敦促履行义务,但这个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拘留对象又是未成年人的母亲,所以对于采取拘留措施始终是慎之又慎。”
“其实我心里也不是滋味,毕竟她是我的女儿,上午我在家里做家务都做不下去,一直心神不宁的。”在法院执行局的接待大厅,赵女士母亲哭着对记者说,“但一想到小桃连学都不能上,就觉得事情走到今天这个地步,这一切都是由我女儿造成的,她应当接受相应的惩处。”
而在谈话室内,赵女士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因为我们之前已经进行过四次执行谈话了,生效判决一直没有履行……”没等法官说完,赵女士便极力否认,“判决孩子抚养权变更,对吧?没问题,今天我把孩子带来了,她爸爸人呢?没有来吧。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赵女士,请你正视我说的问题。”黄舒雨严肃地说道。
“这跟第几次没有关系,你们没道理讲,我跟你平等的,不是因为你是法院执行……”
“不要再回避问题了!陶先生今天会来的。”这一次,黄舒雨没有再继续等赵女士讲完,“法院要对你进行最后一次执行告知,针对你一直以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今天要对你宣读拘留决定,请你起立。”
“你没有通知我今天要拘留呀……”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决定如下:对被执行人赵女士拘留15日。”黄舒雨当场宣读了拘留决定书。

赵女士(化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拘留15日
随后,司法警察走上前,给赵女士戴上了手铐;而在另一边,小桃在时隔许久后,再次见到爸爸和外公外婆,眼神中透露出的,既有几分开心,又有几分陌生。“你记不记得之前你跟我们说过,学校很有趣的,老师和小朋友们都还在等你呢。”在和外公外婆对话几句后,小桃的表情也从紧张慢慢放松下来。

时隔许久,小桃(化名)终于见到了爸爸及外公外婆
“跟学校沟通好了吗?小桃什么时候去上学?”完成赵女士送拘流程后,黄舒雨立刻折返回接待大厅,和陶先生确认起小桃上学的情况。
“待会儿我们直接从法院去学校,跟教务处主任和班主任老师先见个面,然后把课本领了,明天就去上学了。”陶先生回答道。
“刚复学这段时间是最关键的,先把这个阶段平稳过渡掉。”
“好的,感谢法官,那我们先走了。”
随着四人的背影渐远,黄舒雨告诉记者:“我觉得执行就是一场‘拉锯战’,作为一名执行法官还是要有耐心,也希望我们的努力都能收获好的结果。”
“我们有想法”融媒工作室出品
策划/核稿 | 胡蝶飞
记者 | 王葳然
摄像&图片 | 谢钱钱 王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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