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镇平县一对夫妇刘某甲、何某说媒时发现,不退彩礼钱能够获得大量钱财,便动起了歪脑筋。他们雇用女子高某、张某等人使用化名充当相亲对象,通过租来的民宅与多名男子相亲,并由这些扮演的“亲友”,以“订婚钱”、介绍费等名义骗取多名男子近20万元。
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由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刘某甲(另案处理)在某理发店工作期间,与同样离异的何某(另案处理)相识,两人结婚后共同经营理发店,并兼职说媒。
2024年8月份,刘某甲、何某给他人说媒时,相亲的男女双方发生矛盾,经协调女方将彩礼等钱财退还给男方。事后,刘某甲、何某感觉能够以不退礼钱的方式获利,于是两人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先后单独或共同组织付某、刘某乙、谢某、王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作为相亲女性或女性家属,租用民宅作为相亲女性的“家”,以多个线上聊天工具为平台,组织邀约镇平县以及周边县市大龄未婚男青年,以相亲、“看家”“订婚”“三金”、彩礼等名义收取多名被害人的钱财。
作为主犯的刘某甲、何某目前已被提起公诉,因涉案金额巨大,尚未判决。近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对涉案的“婚托”高某、张某进行了判决:高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张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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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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