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山东聊城男子疑因幻听行凶致邻居2死1伤案”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7日下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该案的幸存者刘现为处获悉,庭审结束,法院未当庭宣判。
刘现为表示,被告人刘某奇当庭称其不是故意的,“他说当时只是想吓唬我们,还称案发时是谁把他送到家里,谁把他拉开的,他全部不记得,也不记得拿刀往我们身上捅了多少下。找各种理由给自己开脱。”
刘现为的代理律师王文广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庭审的焦点是被告人称自己不是故意杀人,是故意伤害,系自首。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作案时系限定行为能力人,应当从轻处罚。“公诉机关认为虽然被告人被鉴定为限定行为能力,但是不足以从轻处罚,当庭提出的量刑建议为死刑立即执行,我们也要求判决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刘现为告诉记者,刘某奇家里的监控拍得特别清楚,他在杀人前没有回家,而且在作案后回到家里,“还有其他证据显示,他到家的第一句话就是跟他妻子说他闯祸了。在这一样铁一样的证据面前,他还想狡辩,法律不可能放过任何一个坏人。”
据此前报道,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刘某奇与被害人刘某华、刘某、刘现为同村,刘现为系刘某华长子、刘某系刘某华次子。刘某奇与刘现为系对门邻居。
2025年10月23日19时许,刘某华给其母亲过十周年忌日,请戏班子在刘现为家胡同南头搭建舞台表演节目。20时40分许,戏班子主持人让观众鼓掌欢迎,刘某奇因幻听认为表演人员辱骂其母亲,与主持人发生争执,刘某奇的三哥刘某林将其推离现场。
刘某听说此事后,和刘某华、刘现为一起去找刘某奇。双方在胡同相遇并发生争执,刘某奇持刀连续捅刺刘某、刘现为、刘某华,致刘某当场死亡、刘某华经抢救无效死亡、刘现为受伤。聊城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奇持刀故意杀害他人,致二人死亡、一人轻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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