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潇湘晨报报道:近日,北京一大学生小陈乘地铁时因为地铁晃动摔倒,碰到了一名女乘客,女乘客说自己的腿没知觉了他得负责,小陈报警后将女子送医,垫付医药费,经检查女子无大碍,不过女子坚称,自己因伤要请假三天,向小陈索要误工费。
小陈离开医院,之后警方向他转达了女子的诉求,女子索赔误工费3000元,否则起诉他。小陈说,自己确实拿不出这么多,“该担的责任,该尽的人道,我都尽了。”记者从当地警方处获知,此事确有出警,不过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若医院检查已证实腿部没有异常,没有损害事实,索赔便失去了法律基础。误工时间需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女子自己感觉不能作为误工依据。
综合:潇湘晨报、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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