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换个手机号、搬个家就能逃避处罚?
烟台这名男子
将“侥幸心理”和“胆大妄为”演绎到极致
身负醉驾案件在身、本该配合调查的他
不仅刻意失联、拒不到案
竟然还敢再次醉酒驾车上路
殊不知,藏得住一时,逃不过一世
最终难逃法律严惩
重拳出击!
男子顶风醉驾当场被查
8月13日,黄渤海新区交管大队根据指令,在辖区某广场西门,执勤民警成功将长期拒不到案的醉驾涉案人员陈某车辆拦停。
刚一靠近,一股浓烈酒气扑面而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6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测。

逃避制裁?
更换联系方式刻意 “人间蒸发”
原来,2026年4月醉驾案件立案后,陈某动起了歪心思。他通过更换手机号、频繁变更住址等方式彻底“失联”。妄图靠着“人间蒸发”的操作瞒天过海、逍遥法外,为的就是能够逃避法律制裁。
让人唏嘘的是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触碰法律红线
纵观陈某的驾驶履历
可谓劣迹满满、屡教不改
是不折不扣的交通违法“惯犯”
屡教不改!
多年酒醉驾“劣迹满满”
陈某持有准驾车型为C4的驾驶证早已被注销。
2016年10月
因饮酒驾驶被芝罘区交管大队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6年4月
因无证、醉酒驾驶无牌电动三轮摩托车被查获,血检酒精含量为179.11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无论违法人员如何隐匿规避
交警部门打击违法的决心绝不松懈
本次落网
陈某违法情节恶劣、从重情节叠加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其
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等待他的将是从严从重的刑事处罚

一次侥幸是危险
屡犯不改是重罪
逃避是错上加错
法律没有“隐身漏洞”
违法没有“跑路退路”
心存侥幸必被查,以身试法必严惩
转自丨黄渤海新区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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